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往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教育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学院国标代码:12640
6.在川招生代码:5176
二、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往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职责如下: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3.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编排、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布置;负责住宿、用餐、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配合考务工作组对考试过程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6.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报考条件及类别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往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且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2.报考艺术特长类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器乐类(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电声乐)、主持类、表演类共五类,有高中阶段体现考生艺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所在高中认定有文艺特长的校级书面证明、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得凯发k8国际唯一的荣誉证书、县级及以上大型演出活动证明或凯发k8国际唯一的荣誉证书、考级证书、艺术联考成绩单)。
3.报考体育特长类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足球、篮球、乒乓球三项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相当于国家三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标准者;或在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县(区)级的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4.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应具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知识。
5.根据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的考生填报上述专业。
(二)报考类别
报名设4个报考类别,考生应根据高考报名身份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
1.普高类:面向普通高中考生。
2.中职类:面向相对应的对口高职考生。
3.美术与设计类:面向具有美术与设计类知识考生。
4.艺术体育特长类:符合招收特长项目的考生。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往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往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sceea),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院确认。考生应于往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njvtc.edu),确定所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应遵循以下规则:
1.考生填报一个类别和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网上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单独招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完成志愿确认流程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免试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体育特长生需提供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三项体育运动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艺术特长生需提供舞蹈、声乐、器乐、主持、表演类共五类取得的等级证书之一、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规定到校参加所有考试。
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文化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对口类别技能测试)。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文化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技能测试)。
4.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特长类技能测试)。
(二)考试地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场所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往年4月2日上午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普通高中类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统一使用中职类试卷。
2. 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往年4月2日下午13:00-18:00。
(1)普高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成绩满分为200分。
(2)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执行,测试内容参考对应类别技能测试大纲,成绩满分为200分。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执行,测试内容参考美术与设计类技能测试大纲,成绩满分为200分。
(4)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根据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参考艺术和体育特长类技能测试大纲,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七、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折算。
(二)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分别划定各类别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控制线,其中,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控制线不低于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的30%。
(三)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计划数,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类按照分类别招生计划,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到考生对应填报专业。
(四)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合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其它专业。
(五)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者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六)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凯发k8国际唯一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往年4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往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拟免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坚持同一专业不同类别之间优先平衡原则。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八)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排序录取。
(九)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zs.njvtc.edu)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要求资料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十)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院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
(十一)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一)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往年3月10日9:00—3月17日12:00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在学院网站确认:往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2:00前,考生在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志愿及报考类别确定、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
(三)现场资格审核:往年4月1日17:00点前,考生到内江职院考试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考试:往年4月2日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文化考试。4月2日13:00-18:00,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五)查询考试成绩:往年4月7日10:00,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上(http://zs.njvtc.edu)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复查考生成绩:往年4月7日10:00-17: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申请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832-2265927/2262435)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年4月8日17:00前,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公布分科类、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4月9日15:00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分科类、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九)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往年4月9日-4月13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5天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缺额替补录取:往年4月14日12:00前,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计划进行替补录取。
(十一)办理录取手续:往年4月15日12:00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学院收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发放的录取名册后,按考生登记地址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电话:0832-2265927 2261439 2262435
传真:0832-2262435
邮政编码:641100
纪检监督电话: 0832-2567828
学院网址:njvtc.edu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vtc.edu
各系及专业咨询电话: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张老师 13989109890
李老师 13989109877
会计系 李老师13980207513
艺术与公共服务系 陈老师15928371559
土木工程系 刘老师15983258831
商务管理系 陈老师13981421119
农业技术系 赵老师13419490085
信息技术系 张老师13408327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