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省内考生。
(二)报考类别
考生可选择以下三个类别报考:
1.普通高中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并取得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特长类报考条件: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单独招生计划240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1610名,中职类730名,特长生60名。
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核定并公布为准。
三 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4日8:00—14日17:00前,登录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选项: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 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特长类考生,须选择特长项目填报。
(三)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可填报相应科类的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志愿a 志愿b。其中: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须选择“考试模式”相同的专业填报;特长类考生可在相应科类中任选专业,不受“考试模式”限制。
(四)特长及免试生资格初审:特长生须将相关证书及作品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免试生须填写并上传《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默认为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招生在线查询。
(五)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在3月14日17:00前登录招生在线,按系统提示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考试资格核查:我院对考生信息初审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资格核查,考生可于3月18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
(七)准考证打印:通过核查考生于3月18日-2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4日到校熟悉考场。
(八)特长生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特长类考生须于3月24日持:准考证 二代身份证原件 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准考证须加盖特长生资格确认章方能参加次日特长测试,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随即转为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考生。
(九)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3月24日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随即转为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考生。
四 考试
(一)普通高中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 素质测试/专业面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普高类试卷。语文 数学 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1月20日前在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素质测试方案。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 语言表达 临场反应 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1月20日前在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专业面试大纲。
(二)中职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中职类试卷。语文 数学 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2)考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考纲将于1月20日前在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 语言表达 临场反应 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1月20日前在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专业面试大纲。
(三)特长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 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卷分普高类 中职类。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 数学 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特长测试
特长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现场测试 展示。
(2)考试内容:特长测试。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五 录取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 特长类,文化 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特长测试***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类:文化 素质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 素质测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特长类:文化 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 数 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 数 外三科成绩。
3.对缺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中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 二 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具有***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查 我院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招生在线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2日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六 单独招生时间进程
七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即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不得变更专业。
八 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九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 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空乘及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十 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 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十一 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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