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升学一对一咨询向冲:15730102465(微信)
(手机端保存图片,使用微信扫码)比较好章 总则比较好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212。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无锡职教园区)。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有公办、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江苏省高水平院校。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工作***小组,校******、院长任组长,分管校***任副组长,负责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专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成立招生工作组,分管招生工作校***任组长,组员由招生、教务、宣传、学工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招生***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专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报名安排
1.报名条件: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须有5门及以上达到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2.报名时间:***3月9日至11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我校和其他一所高职院校,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院校考核(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4.资格审核:3月13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较好轮审核;4月10日前,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考试办法
1.院校考核(校测),院校考核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等方面。学校根据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考生报名情况,3月20日,组织开展比较好轮考生考核工作;根据比较好轮录取情况,4月17日,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比较好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艺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2.计分方式,考生总分满分300分,由合格性考试和院校考核两项成绩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6分;院校考核满分200分,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日程安排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p#分页标题#e#1.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我校按照合格性考试 院校考核(校测)的总分择优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全部满足考生比较好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第十六条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文化测试费等费用,文化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
文科类学费4700元/生/年;
工科类学费5300元/生/年;
艺术类学费6800元/生/年;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12000元/生/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1200元/年。
(今年的所有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第十九条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凯发k8国际唯一的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邮政编码:214153
传真:0510-83270099
招办咨询电话:0510-83270099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监察处电话:0510-83270813
文章标题:
本文地址:
本文由合作方发布,不代表职业教育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职业教育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联系邮箱:dashenkeji8@163.com,我们将在比较好时间进行核实处理。软文/友链/推广/广告合作也可以联系我。